为健全和完善学院B岗及临聘岗员工绩效管理工作,促进学院持续、稳定发展,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考核考评原则
以量化考核和客观评价相结合,依据各类岗位职责及考核考评的有关内容、程序、方法为操作准则,对员工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实现考核结果与薪酬相挂钩。
第二条适用范围
学院在岗的B岗及临聘岗员工。
第三条考核内容及其考核方式
主要考核B岗及临聘岗员工德、能、勤、绩方面情况,重点是按聘任合同及岗位职责检查履行岗位职责、考勤记录、完成任务责任目标的情况。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出勤考核和绩效考评。
(一)出勤考核
上班时间晚到10分钟以上算迟到一次,下班早走10分钟以上算早退一次,因事请假2小时以上算事假半天,4小时以上算全天。
经科室负责人及行政副院长批准的调休或公假在出勤考核中按出勤考核。
出勤考核由所在科室在每月第一周内对上月情况进行考核,并交考核表到学院办公室。出勤考核优秀者予以出勤奖励。
(二)绩效考评
1、绩效考评内容
(1)工作绩效
主要包括个人的工作完成质量、完成效率、工作知识与技能的掌握、工作责任心、工作饱和度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完成工作的情况,取得的效果等。
(2)工作态度
主要包括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协作精神、遵守规章制度情况、服务态度及合理化建议等。重点考核是工作热情度,主动性和是否有对本职工作的正确认识。
2、绩效考评方式
(1)月考评由所在科室负责考评,学院行政副院长审核。对月考评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并扣发相应的年终绩效津贴,对连续二个月考评不合格者进行解聘。
(2)年终绩效考评工作由院办组织,考核优秀、良好的比例分别为B岗及临聘岗员工总数的20%(具体名额根据这一原则由学院在考评前确定),其余为合格与不合格。年终绩效考评工作要在月考评的基础上,主要通过科室评议、领导评议、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考评的组织领导
考评分为月度考评和年度考评两类,其中月度考评由所在各科室负责组织,院行政副院长审核;年度考评由院考评领导小组牵头,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考评工作程序
1、月考评程序: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填写《月度考评表》,根据表格及日常表现进行考评;
2、年度考评程序:
(1)由个人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2)由所在科室及学院办公室负责填写《年度考评表》;
(3)在本科室及院领导等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4)由考评领导小组根据以上几项,以及个人平时工作成绩、表现等作出综合评价。
3、公布考评结果,并报学院存档备案。
第六条考评等次
1、月考评及年度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评为不合格。
(1)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态度不认真,不能履行岗位职责。
(2)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教学事故,或违反国家、学校规定造成较严重的后果,其程度未达到解除或终止聘任合同;
(3)有月考评累计2次不合格者。
(4)全年事、病假累计20天以上;
(5)全年旷工累计10天或连续5天及以上。
第七条考核及考评结果直接与工资薪酬相对应,具体办法如下:
1、在出勤考核中,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或请事假1天以上或请病假2天以上,不发放当月出勤奖励;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内(含3次)或请事假1天以内(含1天)或请病假2天以内(含2天),发放当月出勤奖励的80%;当月无迟到早退且全勤,发放当月出勤奖励100%。2020年出勤奖励月标准定为500元。
2、对月考评有1次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当年年终绩效津贴的1/12;对月考评累计二个月不合格者,年度考评为不合格,不发放年终绩效奖励;对连续二个月考评不合格者进行解聘。
3、年终绩效考评优秀者发放年终绩效一等奖(2020年定为6000元),考评良好者发放年终绩效二等奖(2020年定为5000元),考评合格者发放年终绩效三等奖(2020年定为4000元),考评不合格不发放当年年终绩效奖励。
第八条本办法自2020年7月13日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试行。